知识产权信用实践效果
来源:中国信用
作者:刘瑛, 周浩
在《信用纲要》引导下,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信用实践是以政策为导向逐步递进的,与知识产权信用相关的内容往往作为政策的一部分或一节出现,其中既有全国性的政策也有地方性的政策。以《“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政策为代表,可以看出知识产权信用的运行是各个子系统联合的结果。具体来说,知识产权信用实践具有以下效果:
1.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并使用。依托该平台完善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拓宽征信的信息来源;
2.推广知识产权信用评估制度,探索建立非官方评估机构。明确信用评估评级的制度定位,准确回应现实存在的信用需求;
3.信用监管制度探索运行。创设新的信用监管手段,通过黑名单、红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知识产权失信行为人名单等方式,优化知识产权信用监管;
4.联合惩戒就制度初步确立并实施。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的共享,为不同的部门之间联合惩戒机制提供了制度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