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不会,只是信用卡透支逾期了,公司又不是银行的附属。银行都没说让你离职,公司怎么可能这么积极呢?
一般在信用卡申请时,要留公司的联系电销电话卡和公司名称。在信用卡欠款逾期后,信用卡中心进行电销电话卡催收,直接打到单位找寻个人,这倒不违规。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是违规的:
一种是如果你更换了工作单位,同时也没有在信用卡中心更新过单位信息资料,信用卡中心能打电销电话卡过来,这倒要同信用卡中心理论理论,他是如何得到此类信息的?有没有涉嫌侵犯公民隐私信息?
一种是信用卡中心打电销电话卡到公司单位,不是找寻本人进行沟通协商。而是故意向公司同事或者领导进行散播信用卡逾期的信息,同时要求公司配合进行催收。这是属于违规的。如果不仅仅是打一两次电销电话卡电话卡,而是多次频繁拨打,并向无关第3人多次散播个人信用卡逾期信息。那更是违规了。
如果有以上这两种违规行为,信用卡持有人可以多取证,包括取得录音证据和证人证言,向应保监会进行投诉。目前此类情况发生比较多,其实是严重影响了信用卡持有人的正常工作,也是属于软暴力催收的一种。
工作单位和银行是独立的两个法人单位,互相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也没有听从银行安排的义务。同时相信很多公司,能理解员工在某些特殊时段,会发生现金流不畅的情况,也是会充分理解的。如果一个好的单位,那么会安排人进行了解情况,看看有什么救助措施或者给出好的解决建议。没有哪个单位会采取辞退员工这种简单粗暴行为。
如果单位以此为理由去辞退员工,员工完全有权利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行为。这种补偿最少是n+1方式,是属于劳动法中无故解雇员工的严重违规行为。
总结一下:银行打到单位,可能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员工解释一下就可以了,还是想办法同银行进行协商,妥善解决信用卡欠款问题。即使欠款逾期电话卡,也仍然可以谈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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