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考虑加入世贸组织就欧盟商标法采取行动
欧盟法规2015/2424
现行欧盟商标法的修正案使印度仿制药生产商再次受到戒备。3月23日第三届,2016年,欧盟的法规(EU)2424分之2015生效,修改现有的欧洲商标法。根据该法律,即使欧盟成员国不打算将其用于欧盟市场,也可以防止涉嫌侵犯在任何欧盟国家注册的任何商标的货物的过境。
根据本法规第15条和第16条的规定,关于非专利药品,欧盟商标所有人应有权防止第三方在贸易过程中将货物运往欧盟,而这些货物来自第三国并承担与欧盟商标相同或基本相似的商标。为此,允许欧盟商标所有人防止侵权商品进入,包括过境,转运,仓储,免税区,临时存储,内向加工或临时准入,以及当此类商品不打算投放市场时联盟的。
但是,第19条规定:“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仿制药的顺利运输。关于国际非专有名称(INN)作为药物制剂中活性物质的全球公认通用名称,至关重要的是要适当考虑到欧盟商标权效力的现有限制。因此,基于药品中有效成分的国际非专利名称与商标之间的相似性,欧盟商标的所有人无权阻止第三方将商品带入联盟而未经释放而可以在欧盟自由流通。 。”
因此,这些规定之间存在冲突。一方面,可以保证所有仿制药的顺利过境,但另一方面,只有该活性成分的国际非专利名称受本法规的保护,这使得所有其他商标容易被扣押。条款19所提供的保护还不够,因为商标是地域权,而且印度制造商并不总是知道欧盟商标注册。因此,该法律可能给依赖廉价仿制药品生存的第三世界国家带来麻烦。滥用此程序会对需要立即使用这些药物的人们造成有害的甚至致命的延误。
印度的回应
该法规令印度感到惊讶,因为该法规在未纳入印度建议的任何变更的情况下获得通过。此前,印度政府已写信给欧盟,反对这项立法,因为这可能导致对合法货物特别是非专利药品的贸易进行限制。它进一步辩称,该立法违反了TRIPS,并允许没收侵权证据的情况下进行扣押。
商务部官员在接受印度教徒采访时说:“当商标持有人的权利相对于某个地区或其消费者受到影响时,就会发生商标侵权。如果某件物品仅在运输过程中,还没有在欧盟市场上发布,则不应扣押该物品以防违法。”一位官员在较早的一次采访中说:“该委员会的通知不明确。我们抗议是因为海关官员可能会将商标与专利混淆,这可能导致没收仿制药。”因此,印度担心欧洲制药公司会再次使用该法律来打击廉价仿制药。
据报道,印度正在双边进行此事。但是,对于印度来说,这似乎并不顺利,因为自从印度与巴西,南非,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在世贸组织合作以来,向欧盟施加压力并推动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