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单一主体与共同主体
根据主体人数的不同,可以将知识产权的主体分为单一主体与共同主体。所谓单一主体.是指由一人构成的知识产权的主体。比如,单独创作完成作品而取得著作权的作者,即是单一主体,单独申请注册商标而取得商标权的,即是单一主体。所谓共同主体,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构成的知识产权的主体。共同主体对于知识产权之享有,其情形既可能是共同享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也可能是共同享有知识产权中的精神权利,乂可能是共同同时享有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与精神权利,还可能是一方享有知识产权的精神权利.他方享有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等。
共同主体之产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因共同合作而产生。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完成的成果,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对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应当由共同完成的人共同享有c(2)因委托行为而产生。因委托而完成的成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其知识产权归受托人享有。但是,如果委托人与受托人有约定,则对于委托完成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约定归委托人所有,也可能约定归受托人所有,还可能约定归双方共同所有Q如是第三种情形,委托成果的知识产权主体即为共同主体。(3)因履行职务而产生。除著作权等个别情形外,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成果的知识产权,一般而言,应当归单位所有。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某些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川,此款所规定的职务作品,其著作权主体为共同主体,即享有署名权的作者和享有著作权其他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因共同申请而产生。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商标权。(5)因继受取得而产生。比如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继承、受让或受赠他人的知识产权而成为共同主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