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品牌定位内涵
1969年6月,艾尔?里斯和杰克?特劳特在美国营销杂志《工业营销》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定位:今天“ME-TOO”市场中的竞赛》的文章,并首次提出了定位这一概念,引起了极大的反响。1972年,两人为专业刊物《广告时代》撰写了名为“定位时代”的系列文章1979年,两位大师再次合作,出版了第一部论述定位的专著《广告攻心战略——商标定位》并首次将定位策略上升为系统的定位理论。
所谓定位,指的是市场中一个公司、一种产品或服务所享有的相对于该市场中的其他公司、产品或服务的位置。这是按照产品或服务所针对的目标消费群以及在为该目标顾客群所创造和提供的差异化优势或独特性来定义的。
商标定位是包含在定位概念中的一个子概念。在现代社会,只有商标定位明确,才能够易于识别,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中才有竞争力。
因此,可以给商标定位下这样一个定义:“商标定位指的是一个商标在顾客的头脑中所形成的具体而确切的含义。更确切地说,一个商标的定位应该能够清楚地表达顾客通过使用该商标所要达到的目标,并能清楚地解释相对于其它达到该目标的手段来说,为什么该商标是最佳的。"简言之,商标定位就是找到自己的强项,并努力地运用它,使得人们能够留下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