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商标
在司法实践中,除以上法律规定的商标种类外,还有“防御商标”。所谓防御商标,是指著名商标和被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的商标权人,在相同商品上注册若干文字读音、图案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或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若干文字、读音、图案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用以杜绝商品出处的混淆防御他人的侵权而注册的商标。《商标法》对防御商标未作规定,但允许企业就同一商标在他类商品上取得注册。例如,红豆集团因为在注册“红豆”商标后,又把与“红豆”中文发音相同的、含义相近的文字都进行了注册,如“虹豆”、“相思豆”等,并因此在以后与某旅游工艺品厂申请注册“思豆”商标纠纷中获胜,目前红豆集团不但在国内34类商品上全部注册了“红豆”商标,还在国外54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防御商标注册。
又如,三九集团的“999”系列注册商标价逾七亿三千多万元,注册商标应用范围涉及三九集团八大产业,甚至将来准备涉足的领域,均以“999”注册了商标,就连深圳市首批注册颁布的服务商标,也有999”。再如,“娃哈哈”集团也注册了“哈哈娃”、“哈娃娃”、娃娃哈”、“哈娃哈”、“娃哈娃”、“娃娃乐″等一系列防御商标,而海尔集团在“海尔”(冰箱)商标产生良好信誉后,即扩展到彩电、洗衣机、计算机等商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