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立体商标它和三维标志商标是一回事吗
1.什么是立体商标?它和三维标志商标是回事吗?
三维标志是介于商标和工业设计之间的一种形式,本书所述的三维标志就是通常所说的立体商标,是指由立体的图形或文字或其组合构成的商标。
我国目前对立体商标的申请、受理和审查都还处于探索阶段。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三维标志都可以作为立体商标注册。按照国际惯例和其他国家的经验,立体商标应该是具有显著特征且可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三维标志,建议申请人尽量避免采用通用的商品容器(如葡萄酒的酒瓶、量具)或仅由商品自身形状(如新型相机的形状、吸尘器的外形)、包装外观(如牙膏的外包装)等不具有显著特征的三维图形作为立体商标报送申请。相对而言,自创的卡通人物或动物图案,或者包含文字商标的立体商标(如肯德基上校、标有“可口可乐”文字商标的瓶型)则更具显著性,也易于获准注册。
2.立体商标和包装或外观设计是一回事吗?
立体商标和包装或外观设计不是一回事。它们受不同的法律保护,保护期限也不同。
在我国,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立体商标受《商标法》保护,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立体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可以续展,并可以多次续展,达到无限期保护的目的。
申报立体商标尤其要注意的是,涉及具有外观设计特征的立体图样获准注册立体商标的可能性极小,因为《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外观或包装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形及装饰的设计。在我国,产品的外观或包装设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保护的范围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以确保设计者独占该产品的生产和制造权利。与立体商标不同的是,尽管这种专利权的有效期也是10年,但是在有效期满后,是不能延长保护时限的。
当然,《商标法》对立体商标的保护和《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保护也有交叉的领域,所以,也有的企业选择同时采用申请注册立体商标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办法,以达到保护自己具有独创性的三维标志的目的。
3.在我国可以申请注册立体商标吗?
可以。
我国是在2001年12月1日以后才开始接受立体商标的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立体商标,但是,目前多数国内申请人局限于将商品的包装容器作为立体商标进行注册,如:酒类商品的包装(酒瓶)、化妆品的包装物(香水瓶)等。其实,立体商标的范畴很广,从理论上讲,任何具有显著特征,并且可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三维标志,都是可以作为立体商标申请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