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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知识产权民法保护中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主观方面:行为人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在我国,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只能适用于故意侵权,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首先,故意侵权主观恶性强,具有较重的主观可责难性。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责任限定为主观故意,体现了过错与责任承担的相关度,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公平性,有利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接受,有利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贯彻实施。其次,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是在补偿性赔偿的基础上,加重侵害人的赔偿责任。对侵权人而言要承担超过所得利益的高额赔偿,对于受害人而言会得到超过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为了避免引起滥诉,避免因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而引发新的不公平,应当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规定的比较严格。最后,美国等惩罚性赔偿制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关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条件均限定为故意侵权。因此,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责将主观故意作为主观要件符合立法通例,同时也不会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道德标准相冲突。
    国家版权局于2012年12月18日报请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将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过错要件限定为“两次以上故意侵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就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没有要求是两次以上故意侵权。2012年8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规模、损害结果等因素”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可见,三部知识产权部门法修正草案均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并且都以主观故意或主观恶性强作为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要件。只是在具体操作和具体标准方面有所差别。著作权法修正草案要求是“两次以上故意侵权”,商标法修正草案要求是“恶意侵权、情节严重”,专利法修正草案要求是“故意侵权”。
    (二)侵害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造成了权利人经济损失是对侵害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又一条件。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往往难以查清,并不是说权利人没有损失,只是其损失额的具体数额难以查明。
    在原告吉联亚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奥锐特实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上海奥锐特公司实施了许诺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行为,但未实施销售行为。由于上海奥锐特公司的许诺销售行为并未对原告涉案专利产品的市场销售造成实际损害,因此,在本案中,原告并没有因为被告的侵权行为遭受市场经营上的损失,被告也没有因为其许诺销售的侵权行为获得非法利益。但本案原告为制止被告许诺销售的侵权行为支付了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故法院在参考我国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律师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酌情确定被告应当承担10万元的合理费用,故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在本案中,由于权利人并未因侵权行为而遭受实际损失,被告也未因侵权行为获得非法利益,故在此情形下,即使被告是故意侵权,也没有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基础。权利人为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不得作为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础,合理费用是在补偿性赔偿金与惩罚性赔偿金之外,单独计算的赔偿费用。根据美国的司法实践,有些州将律师费等合理费用作为惩罚性赔偿金对待。
    根据我国现行知识产权部门法的规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失一般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权利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产品的单位利润乘以权利人因侵权行为的发生而减少的产品销售数量确定,也可以根据权利人单位利润乘以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确定。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还可以将知识产权的正常许可使用费作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这是因为由于发生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导致权利人丧失了本来应当向侵害人收取的正当许可使用费。二是侵害人因侵权行为的发生而获得的利益。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本来并不是权利人的损失,而是侵害人获得的不当得利。根据侵权人不得因侵权行为而获利的古老法律原则的要求,在侵害知识产权纠纷中,可以将侵害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视为权利人损失,通过返还获利的方式,赔偿权利人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产品的单位利润乘以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通过以上方法查明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的案件非常少,如果涉案知识产权的合理许可使用费能够确定的,可以将合理许可使用费视为权利人实际损失。因为合理许可使用费是权利人在正常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其权利应当获得的收益,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导致权利人本来应当获得的收益丧失了,因此合理许可使用费可以视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在权利人实际损失及侵权人侵权获利难以查明,且权利人实际上遭受到一定经济损失或侵权人实际上获得了一定非法利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定赔偿方法确定补偿性损失赔偿额。
    (三)权利人申请适用惩罚性赔偿
    权利人申请适用惩罚性赔偿是美国等惩罚性赔偿制度发达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的立法通例。在侵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如果行为人故意实施侵权行为,并给权利人造成财产或其他经济损失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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