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滥用
专利权滥用是指专利权人或独占实施的被许可人利用其权利的方式超出了权利所允许的范围。例如不实施的行为、利用其有利地位进行不正当交易或限制交易的行为等。TRIPS协议规定,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不得设立不适当的限制市场竞争的或者可能妨碍技术的转让与传播的做法或者条件,例如“独占性返授条件”“禁止对专利权有效性提出质疑”“强迫性一揽子许可”等。滥用专利权是反垄断法(关于禁止一些对竞争产生危害作用的行为的法律规范)的禁止对象。
“独占性返授条件”是指许可方要求被许可方将其针对被许可技术做出任何改进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以独占的方式,在许可方不做弥补考虑或者不附加对等义务的情况下,返授给许可方。
“禁止对专利权有效性提出质疑”是指许可方明知当许可合同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受到质疑时,双方关于权利义务的争议需按适用的法律来确定,却要求被许可方承诺,不得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对于中国而言,近年来由于对专利制度的不恰当使用,导致专利泡沫乱象频发。2011年以来,中国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居全球第一,但同时更多的声音则是对中国专利质量不高的批评。中国专利的低转化率和低产业化率(中国仅为5%左右,而发达国家则为80%左右)使得专利数量和质量极度失衡,专利申请严重偏离了专利制度设计的初衷。汤森路透集团基于专利数据公布了“2012全球创新企业百强”榜,共47家美国企业、32家亚洲企业、21家欧洲企业上榜,中国公司无一上榜,与专利大国的身份极不相称。为确保专利制度的有效运用和健康发展,国家已经出台政策进行调整,通过减少政策性推手(包括专利申请奖助、产业优惠政策、政绩业绩考核等)、收紧专利审查尺度、定期发布反映低质量专利状况统计数据等方式,挤出专利泡沫,提升专利质量,让专利制度更好地服务创新。在上述措施的推动下,2013年技术含量最低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骤减,发明专利授权量出现1997年以来的首次下跌(过去10年的年均增幅15.5%),这是基于对中国专利状况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