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管理问题介绍
什么是商标管理
商标管理是国家商标主管部门为了保护商标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与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等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査、协调、控制和服务的活动。
我国商标管理的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它通过对商标注册过程的管理,依法确立商标权,并保护注册商标在核准的范围内享有的独占专用权利不受侵害;通过对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权的各种行为进行管理,以保证商标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并承担保证商品质量遵守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义务:通过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査,促使其使用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既不损害他人商标权,又不损害消费者利益通过查处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制止假冒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我国商标管理的特点
我国商标管理的特点:一是服务性。商标管理的基本岀发点,就是为发展商品经济服务。贯彻管理就是服务的原则,就是要在服务方式上不断改进,主动加强与用户及各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与执行、守法的宣传工作。在内部管理,不断改变旧的工作制度、程序和方法,按照现代化科学化的要求,建立健全新的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提高服务工作的质量。同时,方便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权人,也是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是全面性。我国商标管理的全面性,首先表现在我国实行集中注册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这是我国商标管理制度区别于其他国家商标管理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它符合我国行政区划多、工商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数量大、布局分散这一基本情况。其次,我国的商标管理形成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商标管理网络。因为商标管理工作是一项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全面性工作,需要各部门互相配合、彼此协调,如企业的主管部门经监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等。最后,我国商标管理的全面性还体现在通过社会和群众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如建立一支商品质量监督员队伍、接受消费者投诉等。
商标管理有哪些作用
商标管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保护商标专用权。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财富,不能象有形财产那样易于保护和鉴别,容易被他人剽窃仿制、无偿占有和使用。国家的商标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严密的法律程序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给予有效保护。
(2)可以避免和减少商标违法事件。因为我国长期以来商标法制不健全,许多企业商标法制观念淡漠。同时,也有些企业和个人见利忘义,为牟取暴利而采用商标的伪造、假冒等手段。因此,只有加强商标管理,才能把商标领域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保障企业与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3)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给予注册商标以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要使用注册商标,必须经过商标权人允许,支付合理费用,否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这样既能使企业能畛均衡稳定地生产,又能调动商标权人转让和许可使用其商标的积极性,形成商标的合法竞争,使社会生产更多的名优产品,从而在微观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4)有利于保护我国商标合法权益,扩大对外贸易。在世界各国相互进行贸易过程中,商标管理制度已成为必须遵守的一种基本法规。一方面外国商标在我国申请注册后,可被我国的法律保护,因而愿意向我国出口商品或投资办企业;另一方面,我国出口商品商标也能受法律保护,以维护我国商标信誉。
我国商标管理的组织机构是怎样设置的
我国实行的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两级(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与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管理体制。国家关于执行商标立法方面的补充性政策法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统一制定;商标审定注册管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集中办理。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则主要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政策法规承担商标使用管理工作,同时也承担一些商标注册管理的辅助工作。
我国实行的两级商标管理体制,是由商标管理工作的性质和我国具体国情决定的。政策法规的统一制订,使全国商标管理工作具有明确的标准,以维护法规的严肃性。集中注册是商标管理的内在规律性的客观要求,它可以减少因商标混同而造成的纠纷,有利于充分发挥商标的作用,提高商标管理工作的质量。分级管理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申请的准确程度,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供有利条件。同时,既可以增加商标管理工作的预见性,又能够将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便于进行调整,以加强商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