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上“商标碰瓷”行为概述
1.电子商务平台上“商标碰瓷”行为的法律性质界定
电子商务“商标碰瓷”是指不法商家利用电商平台的“通知-删除”规则的漏洞实施的名义上维护商标权的投诉行为。“商标碰瓷”属于恶意投诉行为,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商标法》《电子商务法》中对于商标保护进行了规定,通过规定“通知-删除”规则,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商标碰瓷”行为是利用规则的漏洞实施的,针对电商平台上的合规经营商家发起的投诉处理机制,其目的主要是促使合规商家的店铺屏蔽、商品下架以牟取巨额的利益行为。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不正当竞争的界定上看,电商平台上的“商标碰瓷”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予以规制。
2.电商平台下“商标碰瓷”行为类型分析
《商标法》的出台有效的规制恶意抢注、滥用商标权的行为,导致不法分子利用诉讼的方式进行商标碰瓷的行为减少,但是互联网电商的出现给不法分子以新的规则漏洞,不法分子利用电商平台上关于商标保护的规则漏洞实施商标侵权投诉,目的是让电商平台下架商品或者断开链接。具体来说,电商平台下的“商标碰瓷”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恶意注册商标权进行“商标碰瓷”。恶意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采用抢注的方式,对他人已经在使用但是并未进行注册的商标,或者是将一些描述性的词汇、通用名称等注册为商标。行为人借助恶意抢注的商标进行“商标碰瓷”往往是采用批量注册、批量投诉。根据阿里巴巴的统计数据显示,恶意注册商标中有“打地鼠”“一脚蹬”等描述性的词汇,这些行为人通过囤积批量的商标方式,通过电商平台进行大量的投诉,从而实现对商家的敲诈或者谈判。在“商标碰瓷”中行为人通常是将他人并未注册且适用的商标进行抢注,而且较少会将商标进行使用,其主要的目的是谋求合规经营商家的高价转让商标费或者是付费撤诉服务等。
第二,打击竞争对手进行“商标碰瓷”。有的企业拥有注册商标,但是基于竞争挤压竞争对手的目的,通过电商平台进行恶意的投诉,通常是雇佣第三方的公司实施的反复投诉行为,在“双十一”“电商节”等大型的电商活动期间进行批量的投诉,其目的并不是要获得商标使用转让费用,而且对于竞争对手的商品在一定期间后能否重新上架等,其也不会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