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行为行政监管水平的对策
(一)强化主动监管思维
在以往传统的商标监管过程中,商标监管主体以被动监管为主要手段,这从侧面上给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也造成了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事件发生率持续增长。在信息技术的时代之下,先进的技术方式也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更加隐秘的手段,为行政监管部门提供了更加有效的监管平台,为商标监管被动转向主动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所以,在这个大环境下,首先应该强化行政监管部门的主动监管思维,树立主观思维,能够主动积极的打击商标侵权的行为,进而推动商标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健全数据管理制度
由于商标监管数据管理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其中包含了数据采取、分类和使用等多个层面。因此健全数据管理制度首先要从采集数据上,针对商标的样式、途径等制定标准化采集制度,进而确保在数据采集的过程中具备精确性和规范性。其次,基于商标的类型越来越细致,要建立起相应的数据分类制度,通过细致分类不仅能给商标侵权行为的动态呈现出来,还能够为数据的运用提供后期的保障。最后,为了保证商标监管数据能够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按照严格的要求进行存贮,还要建立数据存贮和运用制度,不断提升数据资源的全面共享和可操作性。
(三)优化执法队伍结构
在以往的商标监管执法队伍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组织结构单一、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制约着打击商标侵权的执法效率,还不能够将打击商标侵权的行为最大化的发挥。且伴随着互联网环境的日益多样化,使得商标行政监管部门所涉及到的领域也在不断增加,这也对监管执法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不断优化商标行政监管执法队伍人员组成结构,积极提升人才的专业技能。可以定期开展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使得执法人员的思维和行动能够与时俱进,还可以从行政监管部门中的优秀人员出发,定期开展交流学习会,使得执法人员之间能够互相交流经验,学习对方先进的思维和执法方式,不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
(四)完善商标立法制度
针对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侵权行为,国家政府应该通过行政规章或者规范性的文件等形式做以明确,为行政监管执法提供一定的法律支持。关于商标侵权行为所指定的法律制度应该包含如下部分:(1)关注申请人注册的商标是否和其他已注册的商标一样,或者域名是否一样。(2)链接和已注册的商标一样或者相似,是否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用作关键词,给消费者带来模糊混淆,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3)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文字、图形,或者网页图标等,给消费者造成误认,从中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