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商标法有待修订
印度尼西亚的商标受2001年第15号商标法的约束。但是在不久的将来,印度尼西亚政府将对法律进行如下修改:
1)印尼商标局将扩大商标的定义,以包括:三维商标,声音商标,全息图或组合。目前,《印尼商标法》尚无法规范这类商标。进行此项修正是为了与《商标法新加坡条约》保持一致。
2)印度尼西亚商标局将缩短商标注册的时间,因此从提交到授权仅需11个月。
3)在进行实质审查之前,印尼商标局将进行更改,以使发布流程成为第一步。以前,该办公室在出版期之前进行了实质审查。
根据此更改,印尼商标局将在三个月内发布该申请,然后将进行长达六个月的实质审查。如果没有与其他商标在原理上或整体上具有相似性的商标,商标局将在30天内将商标证书授予申请人。
4)商标续展可以在有效期前六个月提出,但是商标的宽限期为在有效期后六个月。
5)印尼政府将适应东盟经济共同体(AEC)的协调和日本印尼经济伙伴协定(JIEPA)。印度尼西亚政府将修订其《商标法》,以适应基于《马德里议定书》的商标国际注册,该法律将于2015年12月生效。
印度尼西亚商标法的关键修正案是关于《马德里议定书》的。印尼政府希望这可以改善从印尼到全世界的商标申请数量。尤其是对于印度尼西亚的中小型企业而言,向其他《马德里议定书》成员提交商标更容易,更便宜。
此外,《马德里议定书》有望增加在印尼的外国投资,因为它将增加尤其是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和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