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标申请和无效
阿根廷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主席最近通过了两项新决议。
第288/2019号决议
第288/2019号决议以及其他程序性法规规定,自2019年11月15日起,如果商标申请涵盖同一类别中的所有商品/服务,将不再被接受。因此,申请人必须指定根据尼斯分类将由商标标识的商品/服务。
到目前为止,由于单个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足以满足使用要求,因此习惯上要提交一类涉及所有商品/服务的申请。虽然从2019年11月15日起将无法再提交涵盖全班的申请,但如果该申请涵盖多个商品或服务,但使用单一商品或服务将允许所有者续签注册。
第279/2019号决议
INPI通过第279/2019号决议,确立了针对无效和注销行动采取的程序,根据商标法引入的变更,现在由商标局决定,并有可能向联邦民事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商业事务。
该过程的主要阶段如下。
无效动作
要求注册商标无效的一方必须说明为什么该商标影响其权利。
如果无效诉讼与异议诉讼一起提出,则商标局的决定将在异议程序内作出。
请求必须标识请求所基于的事实以及支持该请求的证据。
如果在2023年7月1日之前提出部分取消要求,将不被接受。
取消动作
商标局要求撤销的请求只能针对已经注册五年以上的商标。请求撤销的一方必须指出哪些权利受注册商标的影响,并且必须提供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以及支持该请求的证据。
依职权撤销仅在满足以下累积条件时才能进行:
该商标在过去五年内未使用过;
商标所有人尚未根据《商标法》第26条提交中期使用誓章;
根据《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该商标不是驰名商标;和
所有者不拥有在相关类别或关联类别中注册的相同商标-或者,如果拥有,则也没有提交该商标的使用誓章。
只能在2023年6月12日之前要求部分取消。
如果与异议一起提出取消请求,商标局将在异议程序中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