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规则变更对您商标申请的实际影响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确认,有关商标申请人和注册人所需电子邮件地址的新规则以及新样本要求将于本周生效。针对这些更改发布了新的考试指南(《考试指南1-20》)。以下是商标申请和注册人应如何遵守这些规则。
美国专利商标局最近还将其注册后审计试点计划永久化,这意味着与注册后备案一起提交的使用证据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审查,任何注册都将受到可能的审计,该审计可能需要列出所有商品和服务的证据。在特定的注册中。许多人都在抗议新规定,并敦促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推迟和/或重新审议这些规定,但截至目前,它们定于2020年2月15日生效。
申请人/注册人必须列出单独的电子邮件地址
以前,律师事务所被允许在商标申请或其他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的申请中将其电子邮件地址列为唯一的电子邮件地址。美国专利商标局现在要求提交商标所有者的电子邮件地址。此电子邮件地址必须与外部法律顾问的电子邮件地址分开。美国专利商标局指出,商标所有者可以接受以下类型的电子邮件地址:(i)单个申请人/注册人的个人电子邮件地址或申请人/注册人的官员/雇员;(ii)为与USPTO通信而创建的电子邮件地址,该电子邮件地址受商标监控所有者(例如,商标@ companyname.com);(iii)内部律师的电子邮件地址;(iv)申请人/注册公司或合伙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合伙人的电子邮件地址;(v)如果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是申请人的关联公司,则母公司官员或控股公司官员的电子邮件地址;或(vi)实体的电子邮件地址(即info@companyname.com)(如果由商标所有者监控)。
商标所有者的电子邮件地址无法在TESS和TSDR的USPTO网站上查看,但可以在应用程序本身中查看,该应用程序是公共记录,任何人都可以在“ TSDR文档”选项卡中进行访问。此外,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USPTO将不允许修改电子邮件地址。
因此,商标申请人和注册人应考虑创建一个用于这些目的的新电子邮件地址(例如,trademarks@companyname.com或info@companyname.com)。由于该电子邮件地址将公开提供,因此预计会有大量垃圾邮件,因此最好不要使用个人电子邮件地址或定期接收重要电子邮件的地址,因为这样做可能导致大量电子邮件变化可能是重大的。无论如何,由于所有进入建议的新电子邮件地址的消息都将与该公司在USPTO的商标申请有关,因此应通过商标进行审查。在做出任何回应之前请律师咨询,以便可以验证消息的真实性。
商品和服务使用标本
为了打击欺诈,美国专商局对将被接受的使用样本的类型越来越严格。通常,将不再接受商品的数字图像。这包括任何艺术家的效果图,计算机插图或打印机的样张。此外,如果提交了标签或标签,则应将其显示为附在商品本身或商品包装上。展望未来,最有可能被接受的标本将是:(i)商品照片或带有商标的商品包装,或(ii)显示商标,图片或文字说明的网页的屏幕截图货物和足够的订购信息(即“添加到购物车”按钮等)。任何网站屏幕截图都必须包含该屏幕截图的URL和访问/打印日期。
此外,为了从注册簿中清除未使用的商标,USPTO一直在进行注册后审核试点计划,该计划现已永久化。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在对注册进行随机审核。如果选择注册进行审核,则USPTO将要求每个类别中的两种商品/服务(使用声明中已经显示使用的商品/服务除外)的其他使用证明。例如,如果注册包括“衬衫”;帽子裤子;裙子鞋”,并且在使用声明中提交的标本表明该商标仅与衬衫一起使用,审核人员将要求为另外两个物品(即“帽子;裤子”或“裙子;鞋子;鞋”)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
如果无法提交使用证明,则需要从注册中删除这些商品/服务。如果为响应后期注册审核而删除了任何商品/服务,则将需要所有剩余商品/服务的使用证明。
因此,尽管在美国声明使用和续展申请每类仅需要一个样本,但商标注册人应确保当前保留在商标中的所有商品/服务均带有商标,并带有示例。如果对注册进行了审核并且需要提交其他使用证明,则每种商品/服务的可用使用情况。如果该商标未用于特定商品/服务,或没有好的样品,则注册人应考虑在声明中删除这些商品,以避免与审核相关的潜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