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和恢复的期限
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10年,并且可以每10年续展一次。如果反对者不续签商标,商标保护将不再有效。续期申请可以在注册到期后的6个月或之前,之前或在注册期满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支付滞纳金和续期费来提交。
如果注册商标没有所有人的真实使用意图,并且可以在未提出商标撤消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未使用过,或者未使用过,则可以以未使用为由将其删除。自商标申请之日起连续5年,自该5年届满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申请。
如果自更新之日起已超过6个月,则可以在更新日期届满之日起1年内提出恢复申请,并附上一份说明提出恢复请求的理由的承诺。如果注册服务商满意,商标将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