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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的商标: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


    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的商标: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

    巴维克·舒克拉(Bhavik Shukla)

    我非常感兴趣地阅读了Arun关于虚拟货币商标注册的文章。他清楚地解释了与“令人困惑”的区块链技术有关的概念,并进一步拥护了加密货币的商标。这篇文章是后续文章,旨在探讨Arun提出的一些想法以及相关方面。因此,在您进一步阅读之前,先阅读Arun的帖子将有帮助。

    在这篇文章中,我试图强调一些可能使与区块链相关的技术(包括加密货币,智能合约等)的商标成为棘手的事情的问题,同时还解释了这样做的原因。

    反对商标的案例:区块链的观点

    在本节中,我将详细阐述为什么与区块链相关的技术的商标对商标法的应用提出了不可克服的挑战。

    首先,我借鉴一个问题,该问题构成了围绕区块链的许多商标相关问题的基础(正如我将在这篇文章的全文中进行解释的那样):正如阿伦所解释的那样,公共区块链技术和加密货币没有“中央控制权”。或所有权。”此外,由于缺乏对此类技术的集中控制,因此尤其不可能根据商标法对其进行保护。

    首先,阿伦(Arun)建议“应该考虑是否可以将这种区块链技术带入“集体商标”(即属于用户社区的商标)的范围内。”我认为,集体商标不起这些技术的任何保护,作为第2(1)(G)商标法(“法”)的一定设想集体商标所有权为'人的协会的成员,其是商标所有人。”因为,在公共区块链不受任何实体控制之前已经强调过,更不用说它们拥有``单一''所有者。因此,公共区块链仅具有参与者,并且该参与者不能等同于该法案意义上的“所有者”。最重要的是,参与区块链不断变化,其活动不受任何人特别控制。这是一个人人享有平等参与权的社区平台。

    其次,就与公共/社区区块链相关的技术而言,匿名在被称为“必要的邪恶”的范围内形成了一项核心原则。强调了匿名甚至伪匿名的要求(请参阅此处的概念更多信息),请牢记数据泄露,黑客入侵甚至绑架事件链接到加密货币地址的人员。那么,对社区区块链有既得利益的一个人或一个人的组织会放弃其匿名性,以寻求商标注册吗?看来极不可能。必须牢记,为商品/服务提供商标保护的主要目的是指出商品和/或服务的来源,从而区分市场上的所有人。为此,TM-A表格(用于在印度注册商标)要求申请人披露详细信息。这触动了区块链技术对匿名性要求的核心,直接与区块链参与者对匿名性的维护相冲突。

    这使我想起了Arun呼吁取消此类技术中的去中心化的呼吁,他在声明中说,为区块链相关技术采用商标可能“也克服了去中心化控制的悖论”。为了快速传达这一悖论以使我们的读者受益:区块链技术不是任何人拥有/控制的,因此纯粹是去中心化的,但是这种去中心化本身并不能使区块链系统值得信赖或可以抵御欺诈。我认为技术的分散性不是不可取的(也许对政府而言,请参见此处)。相反,我觉得它给公共区块链带来了天赋。分散控制可确保不存在可以通过其对区块链进行更改的单一权限,从而使其成为一种不信任的系统(即不受单一权限控制的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将商标保护授予与区块链相关的技术可能是有益的,从而克服了悖论,但是这种保护不应以消除其核心基础设施特征分散为代价而得到扩展。

    也就是说,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性质引发了另一组问题。例如,在这样的去中心化系统中,如果区块链的某些成员不同意获得商标注册怎么办?这将导致分叉的区块链,这是指由于分歧而将原始区块链分为两个或多个单独的路径:一个支持注册,另一个不支持。考虑到两条路径的基本结构是相同的,这将导致商标法需要处理的非常复杂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其他路径(不寻求注册的组)可以使用注册商标吗?此外,如果针对他们使用商标的行为提起诉讼,该怎么办?严格来说,分叉的区块链仍然是父区块链的一部分。尚不确定印度商标法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也就是说,是否会出现这些问题!

    区块链相关技术的商标注册实际上有帮助吗?

    区块链相关技术的基础架构使其难以承担根据商标法授予保护的任务。但是,为了争辩,让我们考虑一下针对这些技术授予商标的情况。我认为,区块链相关技术的商标可能不会改变现状。

    首先,公认的不可能的是,区块链中每个授予集体商标的新参与者,或者在具有普通商标的情况下的注册用户,都可能只希望剥夺其匿名性以``使用''商标名称。

    其次,必须记住,区块链只是进行交易的一种媒介。为了清楚起见,通过解决难题来创建“块”是参与性的关键,并且在某些方面,该技术是“收获您所种”的真实象征。因此,添加“区块”的人不需要组织/行会的授权就可以使用区块链的名称甚至是特定加密货币的名称。因此,与商品或服务不同,商品或服务可以由使用商标作为来源标识的所有人进一步出售或分发。

    第三,区块链/加密货币的商标问题也源于某些国家的“非法”分类。幸运的是,最高法院推翻了对cryptocurrencies在印度处理打点的禁令。但是在禁止使用加密货币的国家中,寻求商标注册可能是完全不可能的。为了拒绝对区块链/加密货币的商标保护,可以调用“公共政策”和“道德”。简而言之,这些国家将无法通过第三方的行为提供保护,以防止虚假陈述和欺骗。

    最近,围绕全球区块链相关技术的商标的讨论激增。但是,这些技术的商标注册要求彻底理解商标法在数字空间中的应用。这些技术本质上是“破坏性的”,以与现有法律的和好可能只是一小部分的方式对周围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从这些技术的角度出发,值得探索新法学发展的需求。我欢迎读者对此主题的想法和评论,并同意与Arun的结论一致:区块链技术就在这里,我们还没有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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