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企今年已遇8起“337调查” 企业“出海”如何避免知识产权诉讼
来源:南方都市报
“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就像是在裸奔。”站在新时代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是对于自我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是全民都要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另外更重要的是当深企“走出去”如何避免知识产权相关诉讼问题。9月27日下午,深圳市政协举办委员议事厅活动,以“保护知识产权,建设创新高地”为题,探讨了未来深圳如何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
深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走在了全国前列,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9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深圳在全国参与考核的156个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中排名第一。而这个第一来之不易,是深圳40年坚持不懈的成果。
目前,深圳每万人的发明专利量是106.3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倍;深圳有效发明专利维持5年以上的比例达85.2%,居全国第一位;所有的知识产权持有者或创造者大部分来源于科技型企业。民建市委会委员、罗湖区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科研处副处长、研究员张鹏说,深圳知识产权布局超前,从知识产权的股权融资、质押融资,到未来的证券化等方面,都已经构建了非常完善的体系。
不少企业被侵权后往往选择“私了”
虽然深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早,但是不少企业仍面临着被侵权的问题,在面对侵权问题时,被侵权的一方又往往因为维权成本过高而放弃诉讼。民建市委会委员、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山区政协委员赵明昕就说,在遇到知识产权侵权的时候,大约有70%的权利人会选择和对接和解,也就是“私了”。
为什么不愿意提起诉讼呢?说到底是因为效率太低,不划算。赵明昕说,行政保护的优点是方便快捷,但是缺点是赔偿金额比较低。按照目前的法律,对于一个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行政保护最高的赔偿额是损失额的5倍,但是这个损失是直接损失,很多间接损失和延伸损失是不纳入在内,所以它的后果很有可能是赔偿金额并没有赶上实际损失。而司法保护虽然赔偿额会高一些,但是最大的缺点是太慢,时间成本太高。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短的要几个月,长的要几年,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一般技术性较强,审理期限也就更长,而很多知识产权的产品生命周期又很短,这都造成了维权成本问题。
对于赵明昕指出的这一问题,民建市委会常委、福田区政协常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璇则说,近期民建深圳市委会做了一份“对行政执法来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问题”相关调查,结果有48.04%的企业是不知道什么叫行政执法的,有20.59%的企业表示不知道怎么取证。这也侧面说明了知识产权形成共识的难度,而相比日本直接把知识产权的违法定性为刑事犯罪的做法,周璇建议可以效仿来提高侵权成本。
民建市委会委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智能海洋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汪洋则举例了韩国的做法,韩国专利局提出《关于为了保护海外产业财产权提供审判与诉讼费用补贴的规定》,简单来说这个规定就是政府出钱,这给了企业坚强的后盾,一旦企业或者个人在海外遭遇侵权时,由政府来出面支持,这就解决了一部分企业或个人的后顾之忧。
建议深圳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基金
作为外贸依存度极高的城市,有越来越多的深企走出国门,在这一过程中,如何避免知识产权的风险就成为关键性问题。民建市委会委员,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宋洋透露,近年来,深圳企业遇到越来越多的海外知识产权诉讼,今年已经遇到了8起“337调查”(注: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这是去年同期的8倍。
深圳的高科技企业发达,90%以上的企业又是民营的科技企业,这些企业在发展初期大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布局和储备不足,遇到诉讼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应对。宋洋建议,深圳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基金,鼓励企业加大在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建立专利池,成立维权应诉联盟,减轻出海之后遇到的知识产权风险。与此同时,在遇到知识产权海外诉讼的时候,企业也可以向深圳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应对指导中心寻求帮助,中心现在已经汇集了170多位国内外知识产权诉讼专家,可以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有针对性的指导。
周璇则建议,走出去的企业首先要了解企业所在国家的法律和政令,高度关注海外一些法院,像联邦最高院这些法院判出来的案例,这些案例很可能会引导出其他的判决;其次是善用律师,企业如果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先考虑找中国律师,海归人才本身就了解海外的法律以及中国的法律;再者是谨记遵守中国法律才能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