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修订之一是计划中的商标侵权连带责任规定。到目前为止,波兰法律尚未包含任何有关间接侵犯知识产权的特殊规定(进一步:IPR)。间接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适用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小跑的基本规定是,由于自己的过错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人有义务纠正(《波兰民法典》第415条(“CC”)。(a)不仅直接造成损害的人,还包括诱导另一人造成损害或协助他的人,以及有意识地从对他人造成的损害中受益的人,应对损害承担责任( CC 422条)。上述法规以及相应的判例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常规的民事诉求(而非知识产权)有关,但确实为知识产权案件找到了适当的应用,这一点得到了法学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