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日本商标保护的提示
商标保护的不同原则
可以预料,美国和日本的商标保护原则是不同的。日本商标法律基于先申请规则。因此,对商标的使用没有要求,并且可以注册未使用的商标。因此,可以保留注册的商标库存,以备将来使用。关于商品和服务,可以指定与所申请的商标无关的商品。因此,申请人可以指定各种各样的商品。在续展方面,不需要使用商标的证明,从而可以维护未使用商标的注册。仅当另一方基于不使用而请求取消时,注册商标才会被取消。当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时,可以取消注册。
商标和商品相似性的判断
商标相似性的判断与音译问题密切相关。在日本专利局(JPO)进行的审查中,英文字母的商标被音译并以日文字符“片假名”书写,片假名是用来表示从国外进口的单词的语音字母。商标的相似性将根据这些音译来判断,这可能会影响审查过程中先前商标的引用。在某些情况下,以英语字母书写的商标可能会有各种音译,导致使用与每个音译对应的相同声音来引用在先商标。另一个问题是,即使字母拼写不同,在某些情况下,“片假名”上的标记也相同。例如,光,对,写,怀特,精简,和raito都将音译为ライト。这是因为日语中只有大约50种声音,而日本人发现很难区分“ l”和“ r”的不同发音。
货物和服务相似性的判断
在日本,判断商品和服务相似性的基本规则是标准化的。为所有商品和服务建立了称为“相似组代码”的代码。如果我们查看商品的相似组代码,则可以轻松判断它们是否相似。例如,由于相同的组代码被赋予了相机,手机和电视机,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彼此相似。该系统的一些优点是可以轻松预测商标的可注册性,并且检查将更加顺利,快速地进行。
我们对美国公司的建议
根据上述审查惯例和规则,我们建议在决定应申请的商标时,考虑如何以“片假名”字符书写商标。这是因为日本消费者习惯于“片假名”,而用英文字母写的商标将在报纸,杂志和互联网上用“片假名”书写。
您可能应该事先注册一些将来可能会使用的标记,并在实际开始使用该标记时稍后选择一个标记。在日本,这在汽车,糖果和化妆品行业很普遍。由于尽管没有使用,仍存有大量商标,并且仍在注册最近未使用的旧商标,因此,据信日本可能未使用80%的注册商标。
您应该考虑为您的业务获得广泛的保护,并防止另一方对您的核心业务周围的商品进行使用或注册。应当注意,可以在单个应用程序中指定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存在某些限制。如果超出这些限制,则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该商标与指定商品有关的使用。在指定商品时,我们建议采用日本特许厅已接受的更广泛概念的描述:例如,接受诸如“服装”,“化学药品”,“化妆品”和“计算机程序”之类的描述。当然,过于宽泛和模糊的描述将不被接受。
使用《马德里议定书》的利弊
众所周知,在指定许多国家时使用马德里议定书具有成本效益。此外,管理国际注册也很容易。但是,考虑到日本特许厅的审查,有关商品说明的《商标注册处》很可能会根据美国注册在国际注册上发布。如果直接向JPO归档,则可以在归档之前与JPO进行通信,并避免大多数此类不必要的Office操作。此外,由于美国注册仅指定了商标实际使用的有限范围的商品,因此权利的范围非常有限。但是,如果您直接在日本申请,则可能会涉及到种类繁多的商品,而这些商品的描述与在美国的注册无关。根据日本的惯例基于美国的描述往往过于具体,因此我们有时需要根据“ Office Action”对商品进行解释。因此,就您实际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而言,您应该使用《马德里议定书》,但如果您希望获得更广泛的保护或注册商标以备将来使用,最好直接向日本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