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新商标异议制度的规定
政府最近发布了第27/2018号法令(第27,444号法令批准),该法令对商标异议制度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授权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解决有关当事方无法通过谈判解决的争议。
第P-183 / 2018号决议对解决异议的新程序进行了规定,该决议将于2018年7月19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60个日历日生效。
新程序的主要规定如下:
已经确定了三个月的期限来获得反对派的撤离。在此任期届满时,希望维持异议的一方必须支付费用,并可以扩大异议的理由并提交任何被认为相关的证据。
解决异议的行政程序文件应在法律顾问或工业产权代理的支持下计算。
任何有效的异议都将通知申请人,并且必须对每个案件做出单独回应并提交其认为相关的证据。
建立了证据期(最多40个日历日)。
证据提交或到期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论点,在此期间,当事方可以(通过相互同意)启动调解,和解或其他解决争端的方法。
INPI关于商标异议的最终决定可以向联邦民事和商业事务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任何一方提出与异议有关的商标的注册无效或无效,则当事方必须将其提交主管司法当局,直到INPI规定解决注册和无效的程序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