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品牌的自我保护
在法制不很健全、执法力度不是很大、甚至地方保护主义强烈的情况下,企业打假工作的难度很大。因为,打假需要全社会的配合,需要综合治理,作为企业,学会企业品牌的自我保护的作用往往胜过打假。
(一)商标权的保护
1.定期查阅商标公告,及时提出异议
企业应定期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及时提出异议,以阻止他人的侵权商标获得注册。
2.运用高科技的防伪手段
如企业通过采用不易仿制的防伪标志、使用防伪编码等手段,同时主动向社会和消费者介绍辨认真假商标标识的知识,不仅为自己的企业品牌产品加了一道“防伪”保护伞,也为行政执法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在这方面,“五粮液”的一次性防伪酒瓶的使用,对“五粮液”企业品牌的保护起了很好的作用。
3.协助有关部门打假
当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损害时,企业应采用有力的手段,协助有关部门打假,制止侵权者的不法行为。
4.注重向消费者宣传识别真伪的知识
如果消费者能分辨真伪,也就分得清真货和假货,假冒产品也可以从根本上予以杜绝。因此,企业应广泛利用新闻传媒、公关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本产品的专业知识,让消费者了解产品,掌握一定的产品知识,明白真假之间的区别。
(二)商业机密的保护
一般来讲,企业保护自己商业机密的常见方法主要有:
1.申请专利
企业拥有专利就意味着企业拥有了对市场的控制权,可以说,专利是企业维护自己企业品牌地位的重要手段。VCD的先行者万燕就是由于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没有及时取得VCD整机专利技术,从“先驱”成为“先烈”。因此,我国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熟悉与专利有关的知识和相应的申请程序,保护自己的技术。
2.严守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生产方法、技术、程序、工艺、设计、配方、计划、销售和市场信息、客户名单等,大多数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绝招。商业秘密一般是企业为克服专利的局限性而设立的,因为一种新技术如果申请专利,虽能获得专利权,但却必须以公开这一技术为代价,这就会为竞争关系者进一步研究并超越这一专利技术的开发提供了可能;并且专利的保护也有一定的年限,超过该年限专利的技术就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企业除了可以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以外,还可以采取高度保密的措施,使之成为专有技术。
3.谢绝技术性参观
技术性参观是商业间谍们获取情报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企业品牌经营者有必要谢绝技术性参观。
4.争创驰名商标
目前,多数国家在国内知识产权立法中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内容加以确认,我国也不例外。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法律武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驰名商标的认定,从而可以对国内外非法和恶意抢注我国驰名商标、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加以有效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