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品牌意识
实施品牌运营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市场环境、产业结构、金融投资、贸易条件和法制建设等。显然,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国家的力量和政府的行为在推进企业实施品牌运营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具有现代品牌意识。例如,美国虽然是个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但在鼓励企业创造名牌、走品牌运营之路方面却有不少政府行为,给予企业大力支持。可以说美国政府具有鲜明的品牌意识,而且美国政府通过实际行为,把这种意识传递给了美国的许多企业。政府的这种品牌意识使美国企、业获得了明确的战略导向。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政府也更深刻地认识别名牌事业和品牌运营对国家经济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的战略意义,将创名牌放在提高综合国力、发展民族经济的战略高度予以重视。1996年12月24日,国务院颁发;了中国《质量振兴纲要,,提出了我国1996年至2010年的质量战略,成为我国政府推进名牌事业的纲领性文件。但不容置疑,我国政府的品牌意识整体上仍然不能够完全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实践,其中突出的问题:一是我同的法律体系和法制仍不健全,例如, 目前尚未有一部完整的关于品牌的法律。
另外,由于法律体系和法制的不完善,导致“假冒伪劣”品牌屡“打”不止、屡“禁”不绝,这使得企业创名牌、实施品牌运营的外部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二是某些地方政府仍然不同程度地实行“地方保护主义”。这一切都严重削弱丁政府在推进名牌事业发展中战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