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品牌定位的均衡原则
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着三方竞争主体:企业、市场和消费者,他们各自分别具有自己关于竞争的品牌意识、定位原则和定位导向,而且存在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关系。对立关系形态是:企业品牌意识落后于或过度超前于市场变化;企业的“品牌定位提示”不能真正表达或传递给消费者;“产品实际表现”不能形成对企业品牌定位的强力支撑;企业不能有效扩展品牌声誉效应;企业改进品牌特征的努力经常遭受阻碍。总之,对立关系使企业品牌定位陷入困境。均衡定位消除对立关系,努力寻求品牌与市场、与消费者、与“产品实际表现”一致性的定位。因此,均衡定位在某种意义上,成为现代企业品牌定位的基本形态。所谓“均衡定位”即指:企业,市场和消费者三方主体在品牌意识、定位原则和定位导向方面的相对一致性和相对同一性。在均衡定位状态下,企业将自己的品牌意识成功地导人市场与消费者意识中。实现均衡定位的条件是:①企业将自己的品牌意识融人市场需求变化和消费者需求心理,并能够将品牌意识导向品牌定位,为此要求企业关注并研究市场和消费者,研究得越深厚透彻,导人的成功可能性就越大;②企业形成明确的定位策略与目标导向,确立品牌特征接触点,将自己的品牌定位导入市场化定位,并能够把消费者的品牌定位转换为自己的定位,为此要求企业的“产品实际表现”必须及时跟进;③组织有计划的品牌策划和营销推广,将品牌声誉寻人消费者的理念和意识中,实现品牌声誉“溢出效应”;④动态优化调整。企业必须根据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的变化,改进和完善品牌特征,提升品牌的个性化,深度扩展品牌内涵和张力。
例如,夏利轿车在刚刚投放市场时,定位于高档消费型轿车。但是,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汽车产业结构的调整,汽车市场需求的变化,夏利轿车的定位已经不适应市场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夏利轿车适时进行定位调整,由高档消费型轿车调整为中档适用型轿车,致力于开拓国内巨大的城市出租车市场。实践证明这是成功的定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