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创新的基本原则
组织的开放性有利于保持企业的战略灵活性、准确性和视野开阔,它在深度和广度上致力于降低运营决策的官僚主义倾向,同时促进组织知识和信息的充分流动,实际上,它本身就是一种资源。环境变动使得企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变革的阻力也越来越强。如何在这种情形下,保证竞争制胜取决于能否实现竞争转型。阿里·德赫斯认为,现代许多企业的致命弱点是缺乏主动适应精神。他确立了“主动适应”的四大关键要素:第一,对周围环境保持高度敏感性;第二,建立“竞争战略”与“竞争性环境”的匹配机制;第三,开拓品牌运营的能力;第四,培育面向未来产业竞争的核心能力结构。哈默和普拉哈拉德认为,传统的“基于产业结构定位,以其十分明确的市场细分产品来获得和防卫其市场份额,从而获得竞争优势的战略已经过时”,在急剧变化和充满竞争的环境下,企业“战略的核心不在于公司的产品、市场的结构,而在于其行为反应能力”。他们确立的组织创新原则是:
(1)协同性原则。组织创新涉及方方面面,并且任何组织创新都不可能在绝对孤立和“锁定”状态下进行。当企业实质性推进组织创新时,它既需要基于对外部持续环境变迁的考虑,又必须基于对企业内部各种复杂制约因素的分析,只有实现创新与外部变迁和内部制约因素的同时均衡,才能形成组织创新的绩效基础。
(2)动态性原则。由于品牌创新活动处于迅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必须根据顾客需求的变化和竞争对手的变化不断地调整和优化其品牌创新策略与路径。所谓动态性是指在组织创新过程中,依品牌创新活动的变化及需要不断地调整组织的要素、功能和目标,以保证组织系统的运行能够适应品牌运营的需要。
(3)战略性原性。组织创新应坚持战略性观点,体现品牌创新发展的长期规划和战略愿景。
(4)适应性原则。积极有效的组织创新促进组织适应性的不断增强,提高组织的效率。创新意味着突破发展战略的局限,寻求企业组织更好地适应变化的方式和路径。企业必须努力创造条件,经由这些创新方式和路径,不断促进其战略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