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
想要全方面了解域名与商标之间产生法律冲突的原因和其发生的因素,第一步就是分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商标就像人的代码,用于区分同类物品中的不同商品。每个产品每个类型每个用处层次不穷,同样的东西我们怎么去区分他们的不同呢,商标这时候就体现了它的作用,就像人的“姓名”一样具有不可替代且唯一的显著性,从而发挥人类在万千种类中迅速识别商品的功能。在这一基础上商标还代表着这个商品的出生地始发地,让消费者更加清楚明白自己购买的这个产品具不具有最真实的可靠性,比如,我们去购买一套房产,户型、小区、绿化、格局,这些都是小方面的顾虑,第一个带给大家的就是这个开发商的名号,也就是所谓的商标,值不值得让人信赖,使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能够二者皆可保证商品质量和广告宣传拥有无比的真实性。
而他们的冲突就在于商标具有独特的地域性,由于域名是看不见也摸不到的虚拟东西,这也就使得用户的身份标识变成了隐身的人,形成了网络,没有国界之分,从而可以在全球所有地方内统一存在,不受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约束,还有一个就是排他性的不同: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是按商品来区分的,这就意味着法律允许两个不认识或者认识的人使用同一个商标。但该商标在一定的市场中有着微妙的区分足以让消费者识别。而域名则更像是电话号码,不可能出现两个完全相同的双胞胎,由此可见,域名的排他性相对于商标而言是绝对的且不可重复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