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域外使用的判断标准
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作者:纪翔
根据实际情况,并参考美国等国家的法律规定,目前有以下几种标准得到适用:
其一,三因素判断标准。主要参考以下三因素:第一,被控商标使用行为应当对所在国家的市场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第二,被告(被控侵权方)应为所在国家的公民;第三,商标法的适用不会与国外法律相冲突。
其二,合理性判断标准。该标准主要与反垄断所需考虑的标准近似,要求应当综合权衡各方面的利益。
其三,实质性影响标准。该标准仅应考虑域外商标使用行为是否对所在国家的市场和商业利益产生实质性影响。其关注重点不在于被控商标使用行为发生的地点,而是对所在国家的正常、合理的市场秩序是否产生影响。应从定性、定量两方面对其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