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外包的知识产权基本概念
软件外包就是企业为了专注于核心竞争力业务和降低软件项 目成本,将软件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发包给提供外包服务的 企业完成的软件需求活动①。按地域分类,软件外包可分为离岸 外包和在岸外包。其中,离岸外包指发包方与承包方分属不同国 家或地区,例如,发包方为美国、西欧国家、日本,承包方为加拿大、 俄罗斯、中国;在岸外包指发包方与承包方属于同一国家或地区, 例如,发包方为上海宝钢,承包方为同在中国注册的宝信软件公 司。按业务性质分类,软件外包可以分为与IT职能直接相关的 信息技术外包和与IT职能非直接相关的业务流程外包。
知识产权是自然人或法人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产权,属 无形财产范畴。作为私有财产,知识产权可用于投资、入股、质押、 转让、赠与。知识产权的独特性在于:(1)排他性,即知识产权的存在阻却非其所有权人拥有、使用相同、相似(等同)内容的知识产 权,除非该项知识产权所有人授权在先;(2)地域性,即各国或各 地区仅保护依其法律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的知识产权;(3)时间 性,即在一定期限内,知识产权由特定自然人或法人所有,除非法 律允许续展,否则逾期即为社会公共财产,其私有产权性不受法律 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