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的分类
(1)产品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一切发明。进一步细分则包括:①制造品的发明。制造品的发明是指如机器、设备、构件、装置、用具等的发明。②材料的发明(或称物质发明)。它是指以任何方法,如化学的、物理的、机械的方法,所取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元素的合成物或化合物,如人工合成胰岛素等。自然界天然存在的原物质,不能作为发明。③关于物品新用途的发明。它是指在不改变物品原来结构的前提下,发现了该物品以前不为人知的新用途。比如,DDT在1874年就已经合成出来.65年后才发现它有很高的杀虫效果。以后利用这种性质而产生的“具有DDT有效成分的杀虫剂”或者“撤DDT而杀虫的方法”,就属于用途发明。在这里,发现好像可以直接用做发明。的确,两者的关系是很密切,但是把两者混为一体是不对的。即使发现了已知物质的性质,如果不能根据这种性质得到新的用途,也不能构成新的发明。有的国家将物质发明单独列为一类发明,这主要是基于某些物质发明需要采用特殊的审查方法和法律保护方法。
产品发明可以是一种独立的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种产品的一个部件。一项产品发明获得专利,连带其生产方法也受到保护。
(2)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借以获得某项物品或实现某种效果的所有因素、程序、工具和手段的总和。方法发明可以是制造方法的发明,也可以是其他方法,如化学分析方法、种子消毒方法的发明。在不改变某种方法原有特征的前提下,发现了该办法以前不为人知的新用途也属于方法发明。方法发明可以涉及全部过程,也可以只涉及其中的某个步骤。就某种方法发明取得的专利权,不仅涉及该专利方法本身,而且扩展至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改进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知的产品或方法作出的具有创造性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在保持已知对象独特性质的前提下取得的,改进的结果虽然不能创造新的产品或方法,但却使已知对象获得了新的特性。例如美国通用电器公司以充惰性气体的方法改进了爱迪生发明的白炽灯,从而显著地改善了白炽灯的根本特性,然而并未消除只有该对象才具有的性质,也未产生新的产品,而只是使已知产品获得了新的特性。
改进发明包括产品的改进发明和方法的改进发明。必须注意,改进发明与关于产品或方法的新用途的发明是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