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刑事责任
我国《专利法》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对专利权人的刑事保护。假冒他人专利是指非专利权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以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识,旨在使公众错误认为该产品是专利产品或者是用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行为。其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种:
①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使用他人的专利标识,或者是捏造专利标识,以欺骗消费者。
②转让、出租使用了假冒专利标识的物品,或者为转让或出租而在广告中使用了假冒专利标识的物品。
③生产或者使用非专利产品,或者为了将生产的非专利产品向他人转让或出租而在广告中假冒专利标识,或者伪称专利产品。
④对发明的产品制造方法,该方法未取得专利,当时为了让他人使用该方法,或者为了转让,或者为了出租该方法而在广告中使用了假冒专利标识。
⑤其产品曾经是专利产品,但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其所生产的产品上或者产品的包装上仍然使用原来专利标识,或者在广告中声称其产品是专利产品而使用原来专利标识。
主体是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公司的经理、工厂的厂长以及直接进行假冒行为的人员等。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假冒他人专利的直接责任人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卜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即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我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我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T.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