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与知识产权
从字面上看,“知识产权”乃是依赖于“知识”而存在的权利,因此,了解“知识”的含义,是理解“知识产权”含义的前提。汉语“知识”一词是指“人类认识的成果或结晶。从本质上说,知识属于认识的范畴”。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类枳累和创造了丰富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成果,那么是否所有的“人类认识的成果或结晶”都是“知识产权”概念中所说的“知识”呢?显然不是。
知识可以分为公有的知识与专有的知识,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公有的知识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到目前为止在大多数国家不受法律的保护.使用者不必征求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向任何人支付费用就可以使用公有的知识。而专有的知识系某人独专其权利的知识,该权利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权利人之外的其他使用者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通常还要支付费用后才能使用这些专有的知识。因此,知识产权所指的“知识”是指“专有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