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销保险须建电话屏蔽制度严守客户信息保密制度
记者昨天从相关渠道获悉,保监会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电销业务中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扰民、保单配送不及时、电销坐席人员话术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规范。进一步规定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产品的相关管理规定也在拟定之中,不久即将发布。
此次发布的《通知》是继2007年4月保监会发布 《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之后,又一次对产险电话营销业务提出规范。按照《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进行电话销售,要建立电话屏蔽制度。对于客户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电销坐席人员应及时结束通话,并使用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保险公司一年内不得对相同客户再次呼出。保险公司应依法合规获取客户资料,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其他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本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个人信息,保险公司要严守客户信息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