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已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1日。
其中对电话营销影响相关的政策内容主要有两条:
第八条 办理电话卡一般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延长办理期限或者拒绝办卡。
如果卡存在被封的,再去办理新卡时,是否会有影响。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销售、提供或者使用可以实现下列功能的设备、软件:
(一)移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关于这一点,猫池设备肯定是不能用了。
(二)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软件或者设备;
对虚拟拨号禁止提供和使用这一条,现在很多外呼平台是走网络路线再转用户手机,用户自己并不需要提供手机,这种情况是否界定为虚拟拨号呢?如果定义为虚拟拨号,那么现在还在使用网络外呼系统的用户就要特别注意了。
电话营销一直是中小微企业最有效最具性价比的营销方式,通常也是很多企业的唯一选择,毕竟网络营销还是存在较大的技术门槛及成本,线下营销效率太低。规范整个电销行业,及早打击剔除非法业务着实任重道远。
附全文PDF地址:http://www.npc.gov.cn/flcaw/flca/ff8081817ca2554e017ca63b3a2f0a05/attachmen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