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具体包括: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如将表示加大码的“XL”作为服装商标的,将“香梨”的文字或图形作为梨这种水果的商标。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 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如将“纯净”作为饮用水的商标,将“扎染”作为布的商标,将“10kg”作为面粉的商标。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如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商标显著性的强弱是相对而言的。在这类商品上是“通用名称”,在另一类商品上就可能具有辨识度,比如“香梨”在水果类属于通用名称,但当放在电子设备类别时显著性就会明显提高,成为有可能核准注册的商标。
“席梦思”沦为通用名,“千页豆腐”惊险过关
关于通用名称的认定——
*法定通用名称或约定俗成的商品/服务名称;
*依据法律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认为是通用名称的;
*被专业工具书、辞典等列为商品名称的,可作为认定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的参考。
“席梦思”案 案号:(2017)最高法行申字2200号
裁判观点:
人民法院审查判断诉争商标是否属于通用名称,一般以商标申请日时的事实状态为准。核准注册时事实状态发生变化的,以核准注册时的事实状态判断其是否属于通用名称。
以申请商标申请日时的事实状态为准,相关公众普遍认为席梦思能够指代床垫商品,且现代汉语辞典也将席梦思列为弹簧床垫的商品名称,故认定“席梦思”为通用名称并无不当。
“千页”案 案号:(2018)京行终616号
审判观点:
“千页豆腐”并非“豆腐、豆腐制品”产品的通用名称,“食用蛋白、食物蛋白”商品是制作此类豆腐所需的原料之一,将“千叶”商标使用在上述商品上,相关公众不会将其作为商品名称加以识别,诉争商标使用在上述商品上能够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诉争商标不构成通用名称。
如何防止通用名称化?
商标被淡化后就会成为公共资源,如“席梦思”、“阿斯匹林”“优盘”等。这次“千页豆腐”能有惊无险的保住商标名,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企业对商标的重视和保护,但也展现出其保护力度不足、保护方法不全面的问题,因此小编整理出4条防止商标通用名称化的措施,供大家借鉴参考!
1、从源头做起,设立完整的商标申请策略。
在最初商标申请阶段,最好选择显著性强、富有创意的文字和图形来匹配产品,以减少商标发展过程中沦为通用名称的几率。
2、通过广告宣传对商标与通用名称加以区分。
通过广告投入的方式,增强商标的知名度,提升商标的附加值,有意识的向公众传达自己的注册商标并非某种商品的通用名称。
3、加强商标品牌化概念,产品多元化发展。
提到“腾讯”,大家起初的印象一定是QQ聊天软件,但如今我们还能联想到微信、QQ游戏、门户网站腾讯网、网络视频服务腾讯视频等。多元化发展使“腾讯”商标被强化,品牌影响力不减。
4、规范使用商标,加强品牌管理。
将商标与通用名称共同使用,不要以商标替代产品;在外包装及相关表述中标示注册商标的标记。及时进行市场监控和调查,发现商标存在被通用名称化隐患时,可以采用法律或行政的手段制止驰名商标转化为商品通用名称,积极捍卫自己的权益。
商标注册可以是为企业争取储备商标的一个途径,在实际运用中,商标注册需要经历的时间很久,所以提早进行商标布局有利于企业商标的积累,在后续的使用或者防御中起到一定的作用。若您急着需要使用商标可以通过商标购买的方式来获取,若您对商标购买的相关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选择正规的代理公司,带路商标网以诚信立业,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