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衣品牌MY BODY向另一内衣品牌曼妮芬提起诉讼,起因是后者推出了MY BODY内衣系列,品牌MY BODY认为该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今年2月,曼妮芬推出MY BODY内衣系列,邀请明星宋茜拍摄相关海报,在旗下诸多实体店以及线上店铺进行展示,MY BODY出现在海报的醒目位置,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个社交平台进行推广。该系列自推出以来,销量不俗,仅天猫平台公开的数据显示MY BODY系列产品评论累计达9000多条,月销量达1万+。
MY BODY是由东莞市美尚服饰有限公司全力打造的时尚内衣品牌,公司成立不久就打出内衣家居集合品牌店的概念,多年下来不断丰富产品线,一直深耕中高端线销售渠道的布局,专注于产品与零售的MY BODY品牌近年来开始在营销上发力在内衣领域享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
曼妮芬作为内衣领域的佼佼者,在全国拥有3000多家门店,覆盖全国29个省。尽管两个品牌的消费层不完全重叠,但曼妮芬作为一个市场综合占有率名列前茅的内衣品牌,对本土内衣市场一定有所了解,在明知或应知市场上存在MY BODY品牌的情况下,依旧要推出相同名字的产品系列,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对知识产权的漠视。
至本文发布时,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有关法律人士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曼妮芬的行为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为何曼妮芬对MY BODY如此钟情?
近年来,随着全球女性越来越自信,越来越爱自己,时尚品牌更加重视在营销领域表达女性主义,无论是DIOR这类奢侈品,或者nike等运动品牌,都多次推出与女性主义相关的广告或产品,就连早年因为推崇完美身材被诟病的“维多利亚的秘密”,也开始走多元审美的道路来迎合当代女性消费者。品牌MY BODY在创牌之初,就强调女性应该肯定自己的身体,品牌方对这个名字的解释是:“女性身体本就比男性负担更大,所以女性更应该重视自己、爱护自己”,他们认为女性的身材、女性的着装诉求应由女性自己来定义、自己去做主,这样的理念与当下主流营销风潮极其吻合,而MY BODY这个凸显“自身”的词汇,确实能非常直观的引导消费者将品牌与女性主义联系在一起。
随着中国市场成为世界最具有潜力的时尚市场,中国品牌也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尤其疫情后,率先稳定和发展的中国市场给了本土品牌一个飞速发展的机会。尤其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签署了《中欧投资协定》,该协定意味着“中国与欧盟最大化的开放市场”,这也就意味着中国品牌将有更多机会与国际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一较高下。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我们必须看到,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国家法律会越发严格,也越发与国际接轨。
如此机遇下,我们更应该重视品牌保护,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从而增强自身站稳本土市场、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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