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项目 | 商标 | 专利(外观设计) | 作品 |
适用法律 | 商标法 | 专利法 | 著作权法 |
主体 | 企业、事业、社团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 同商标 | 同商标 |
客体 | 文字、图形(平面或立体)、或者其组合 | 产品外观 (平面或立体)、包装、装潢 | 文字作品、艺术美术作品等 |
客体要件 | 显著性、非禁用、非与在先商标权等权利冲突,无新颖性要求,不能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原料、质量等 | 新颖性、美感、实用可以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作用等特点 | 仅仅有自创要求、无新颖性要求、只表示内容(思想)的形式 |
保护特点 | 保护商标的内容和形式 | 只保护形式、不保护内容 | 保护形式、不保护内容(思想) |
权利取得 | 申请 | 申请 | 自动产生 |
审查 | 客体要件审查、异议置于注册前、可以撤销争议商标 | 无客体要件审查无异议程序可以撤销专利 | |
保护期限 | 有效期限10年,期满可续展理论上是无期限的 | 10年有效期,期满不能续展进入公有领域 | 作者死后50年,进入公有领 |
权利最终确定机关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二审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