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怎么审查
1、证明商标主体资格的审查
根据2013年《商标法》第3条规定,证明商标的申请主体范围是“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当提交其依法成立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
2)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其指定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3)必须制定所申请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2、证明商标使用商品特定品质的审查
证明商标的特定品质主要审查的是证明商标使用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证明商标的品质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决定的,主要是由该地域所处的经纬度、日照时间、降水量等各种当地特有的自然因素所造就了证明商标特有的品质,如他留乌骨鸡。他留乌骨鸡源于他留山的营山、双河、玉水三个自然村,由于他留山特殊的自然因素造成了他留乌骨鸡肉质细嫩、胶质多、味道鲜美、营养丰富的特定品质。证明的商品的品质主要是由人文因素决定的,主要是指由某个地方的人发明的工艺技法,而经过较长的时间而造就了某种产品特殊的品质,如南京云锦。南京云锦是明代早期南京织锦艺人发明的工艺技法,已有1500多年的手工织造历史。
3、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2)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3)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条件;4)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手续:5)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6)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7)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证明商标的协会并不使用申请商标,而是负责依据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监督管理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对商品的品质进行监管。一般情况下,均是由地方政府专门成立协会,往往申请证明商标之后将大力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