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市场商标防御策略(上)
(一)重视研判
云南企业在拓展东南亚市场的同时,应该明确海外发展计划,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商标防御体系。
一是委托当地专业事务所进行商标申请。在使用优先制的东南亚国家,最好的商标保护措施就是针对目标市场,委托当地专业事务所,以逐一注册的方式进行海外商标申请。企业在商标注册时应尽量多注册相关分类。目前,东南亚成员国执行的是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二是要多方面考虑商标注册。在东南亚注册商标就不能像在中国国内注册一样,简单地取个中文名字就当成商标来注册,最少要将国内注册的中文商标对应翻译为英文,英文使用的国家比较多,在世界上比较容易通行。或者使用图形作为商标,像麦当劳的大M图形,图形不受语言的限制,可以保持全球的一致性。
三是要注意不同国家的法律、风俗等。在东南亚注册商标涉及不同国家,这些国家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不同风俗和不同禁忌,这些是企业在商标注册时必须要考虑的。“企业很难一一去了解各国的法律规定,也不便一一去各国申请。”建议企业可以委托专门的中介机构去办理,因为这些中介机构长期代理海外商标注册,会有一些很好的建议。
四是要高度关注商标注册公报。东南亚各国都有商标注册公报,就是商标没有注册之前,会有一段时间发布在政府公报上。企业有必要去注意一下这些被公报的商标,如果发现雷同、相似商标,可以及时提出商标异议,对被抢注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而被异议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异议时做出答辩,否则就视为被异议人申请作废。(二)重视经验教训应对商标抢注
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口商品商标被抢注的有2000多起,造成每年约10亿元的无形资产流失。由于没有在国外注册,我国一些商标特别是知名商标遭抢注事件屡屡发生,如“长虹”品牌在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泰国被当地商家抢注,“红塔山”“云烟”“红梅”等在菲律宾被抢注。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已有250多个商标被澳大利亚厂商抢注,200多个商标被日本厂商抢注,50多个商标被印度厂商抢注,还有欧盟、拉美以及东南亚一些厂商也在抢注我国知名商标。对此,云南企业要保持高度警惕,吸取“999”电池商标被抢注的教训,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已经在东南亚国家被一些商家抢注,必须以各种手段尽力挽回。
最直接的挽回手段是依靠法律。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商标所有人的代理商或代表人未经商标所有人的授权而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该所有人有权对所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或请求撤销”规定,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商标的原始凭证及公证材料,被抢注企业是有可能依靠法律夺回商标的。
最心照不宣的挽回手段是商标谈判。法律手段往往是耗费成本最高的,搜集证据、委托律师所需的费用非常高,而法律程序又往往一拖几年,致使企业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因为抢注者的动机万变不外乎一个“利”字,如果企业可以坐下来与抢注者谈判,未尝不会得到一个兼顾市场和效益的周全之策。
最无奈的挽回手段是更换商标。假使企业无法通过谈判拿回自己的商标,又无心力应对法律程序,那就只有无奈地换标了。换标的好处是东南亚市场对企业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中文标识往往缺乏认知度,此时推出全新英文标识对既有市场不会形成颠覆性冲击,但会形成潜在的价值洼地,有厚积薄发的可能。(三)云南企业的商标反抢注维权策略
在国内以及世界许多国家,有许多小型公司和自然人以抢注商标为生,恶意使用与名牌近似的商标,成为抢注大军中的主力军。预防和阻却恶意抢注商标事件,只能是及时对其进行依法反抢注以维护合法权益。
维权策略之一: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反抢注商标情报网络。发动所有的业务人员密切关注市场上的抢注商标及其产品。此外,大型的展会也是抢注商标泛滥的场所,应当派专人进行调查和研判。
维权策略之二:要保存呈堂证据。一旦发现抢注商标和产品时,要派专人前去调查,将各种恶意抢注、违法侵权、违法行为证据化,并且保存证据。这些证据都是主要呈堂证据,掌握证据以后,作为企业可以借助东南亚国家的一些行政机关、法院对侵权抢注商标企业展开行政、刑事、民事行动,进行严厉打击。
维权策略之三:要以民事保护为主。与我国商标重在行政保护的体制机制不同的是,在大多数东南亚国家,主要通过行政、刑事、民事三种手段进行商标维权工作。在东南亚维权策略上,通常是以民事保护为主,刑事以及行政责任为辅。民事保护主要是要求损害赔偿,就是要给侵权者讨回公道、赔偿。行政和民事的行动效益可能比较快,因为可从关卡、通过当地执法展开一些突击性行动,可以比较快速地解决一些侵权问题。在东南亚,大多数国家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允许商标被抢注方向法庭要求暂时禁止有关侵权的行为,以及可以向法庭申请产业保全的措施,确保打胜官司,最终还可以得到赔偿。
维权策略之四:对国内出现的抢注行为,应正确适用《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来进行有效、有力的反抢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