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品牌实践战略之商标激励政策
三、品牌商标激励政策
在浙江省政府“品牌商标大省”的战略指导下,“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于2006年更名为“浙江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各地市也纷纷成立实施名牌战略领导机构,大多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主任,质监、财政、经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领导当地名牌战略实施工作。
2012年,“浙江省品牌商标建设促进会”成立,致力于区域品牌商标建设,组织省内外、国内外众多品牌商标专家和品牌商标服务机构,为浙江企业提供强大的应用系统和人力资源支持,实现品牌商标浙江的宏伟蓝图。通过“品牌商标浙江大讲堂”、“名企品牌商标沙龙”等活动,营造“重视品牌商标、学习品牌商标、打造品牌商标”的社会氛围。“名企品牌商标沙龙”目前已经举办了7期;“品牌商标浙江大讲堂”也顺应社会热点,于近期安排以“三名工程中的企业和企业家修炼”、“农业等行业品牌商标打造”为题的讲座,从不同维度关注浙江品牌商标的跃升。
在具体操作方面,质监、财政、经贸等职能部门围绕实施名牌战略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制定发展规划。质监系统根据《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总体目标,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制订发布了《浙江省名牌产品培育发展指导目录》和名牌培育发展规划,并与培育发展企业建立联系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二是实行政策引导,提高企业创名牌的积极性。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品牌商标建设专项资金,推进品牌商标大省建设,浙江省财政局和质监局每年联合安排质量措施专项补助,组织企业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开展质量赶超;各市财政也安排了相应的专项资金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各地质监、发改、经贸、财政、工商、土地、银行、税务、科技等部门对名牌产品的培育和发展实行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服务。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深入名牌培育重点企业,对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名牌培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自主品牌商标培育。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商标发展战略,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品牌商标形象和价值。引导企业推进品牌商标的多元化、系列化、差异化,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品牌商标。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海外品牌商标,支持国内品牌商标在境外的商标注册,促进品牌商标国际化。发展专业品牌商标运营机构,在信息咨询、产品开发、市场推广、质量检测等方面为企业品牌商标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品牌商标评价机制,指导重点行业定期发布品牌商标报告,加强自有品牌商标培育过程的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