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管理战略体系
企业专利管理战略体系
一个企业系统、完善的专利管理战略应由以下四个部分有机构成:
1.专利研发阶段的管理战略
长期以来,企业专利管理存在一个严重误区,即认为专利管理从企业新技术开发成熟或新产品研制成功可以申请专利时开始。殊不知,这一错误认识导致研发阶段的专利管理成为企业专利管理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极易因为企业重复开发引发专利纠纷,或者因开发人员擅自以论文形式对外公布成果及其他保密工作失误,从而导致技术丧失“新颖性”而无法获得专利。在专利研发阶段,企业对专利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相关专利文献信息的检索、查询。即通过专利文献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了解本技术领域内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和研究动态,降低新产品研发风险,节省研发经费。
其次,订立技术开发协议。即在技术开发前,应与委托单位(受托单位)以及开发人员签订开发协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开发各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保密义务。
最后,重视研发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一方面,企业内部应成立专门的保密领导机构,制定健全的保密规章制度,对于研发图纸、工业配方、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客户名单等设专人管理、分级存放、严格保管;对于涉密场所和涉密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的使用以及来往信函的收发都严格监督控制。另一方面,企业要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手段及违约责任,防止因人员流动而造成泄密。
2.专利申请阶段的管理战略
我国专利授予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专利权授予在先申请的发明人,因此,当企业某项项新产品已开发成功或新技术已研制成熟,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时,应及时向专利申请机关提出专利申请,防止因他人抢先申请而使企业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同时,对于可以分阶段申请专利的技术或产品,企业应采取分段申请策略,即先就阶段性成果申请专利权,待整个专利技术或产品研究成功后,再就新研究部分的成果申请专利权。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企业还应当明确专利申请权的权属,即区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以及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的专利申请权归属。另外,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特征,企业在本国获得专利权后一般只能在本国范围内受到保护,企业可根据情况想开拓国际市场向国外申请专利,扩大专利保护空间。3.专利应用阶段的管理战略
企业在专利申请获准后,应充分有效的应用专利,实现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当然,关于专利的应用方式,既可以采取自行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将对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方式获得专利转让费,还可以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获得专利许可费,还可以通过联营、技术入股等方式充分实现该专利的经济效益。在专利应用阶段,企业对专利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要按时交纳专利年费,维持专利权效力。停止缴纳专利年费属于自动放弃专利行为,因此,企业应慎重考虑。
其二,要注意专利转让、许可、投资合同的签订。企业在专利转让、许可及投资过程中,应签订书面合同,并特别注意专利技术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纠纷处理条款的内容。
其三,要加强专利技术的后续研究。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加强对专利技术的后续研究,以便使专利技术升级换代,确保本企业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