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一个好听的名字往往能给人以深刻美好的印象。一个构思新颖、寓意高雅的商标,不仅有利于公众的记忆,而且容易引起公众的遐想和传播博得消费者的广泛认同和接纳。好商标起码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1.显著的标记性
好商标要简洁、标记性强,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要有显著的区别,使人能够一看就懂,过目不忘,切忌刻意摹仿或影射他人的特别是驰名商标的名称或图形,尽量避免在“植物园”、动物园”或“建筑群”中选择那些人们早已用俗了的花鸟鱼虫、亭台楼阁、名山大川等,以及那些叙述较强的具有实际含义的“弱商标”,例如,“牡丹”、“黄山”、“中华门”、“美丽”等商标。
2.广泛的适应性
好商标的名称或图形,必须适应国家的商标法律、消费者的心理、各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也要适应在各种场合(例如包装装潢,各种广告媒体,放大、缩小、空心、立体)中使用等。假如某一商标正常使用时还过得去,但因某种需要缩小使用时,商标图样中大小比例失调,致使原来的小字被缩小成不能辨认的一条模糊的细线,这样的商标就不属于好商标。
3.巧妙的象征性
好商标既不能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及其他特点,也不能带有夸大宣传或欺骗性,但好商标也不能远离商品的根本属性。因此,好商标名称应富有深刻的内涵和寓意,具有巧妙的象征性,例如,“回力”球鞋商标,“百灵”乐器商标,“三菱”汽车商标等。
4.高度的艺术性
好商标的造型要优美、新奇动人、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才能给消费者一种艺术美的享受,才能使标有该商标的商品有很好的购买对象。例如“郎”酒商标刚劲、显著,“奇正”藏药商标寓意丰富,“ Coca Cola”饮料商标流畅、醒目,“百灵”乐器商标如真的百灵鸟呼之欲出等。
5.宣传的便利性
俗话说:“好酒也要靠吆喝”,因此,好商标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应当便于呼叫、便于书写、便于结合巧妙的语言作为广告主句进行广告宣传,如“万家乐(厨具商标),乐万家”等。由此可知狂草汉字不便于书写和记忆,单独的图形,不便于呼叫及进行广告宣传,都不适于作为商标单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