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设计方式及成本
商标可自行设计、委托他人设计、招标,也可将已有的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自行设计商标,耗费的是申请人的时间和精力使用的是现有的材料和设备,其费用一般较低。“莫氏”商标是从古字画上拓下来的鼎图形和篆体的莫氏汉字,申请注册并获准,其设计费用不足10元。委托他人设计和招标,因设计要求不同,支付的费用由不足百元至数万元不等,有的还要更多。某商标中的龙图形,支付了设计费50万元人民币。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等,须征得他人同意并支付费用。
用申请人享有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及发明专利权的三维标志、享有著作权的图形和文字、享有姓名权的文字、享有肖像权的相片、享有企业名称或者字号权的文字等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是对已有的权利的利用新发生的费用不多。设计商标的目的是获准注册,设计费用的意义在于,申请人有了一个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图样。但是,花费了设计费用的商标,不一定能获准注册,其原因是:当自行设计、委托设计、中标的商标系抄袭、复制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违反商标法的绝对禁用及相对禁用条款、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的商标,抢注他人已实际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被商标局驳回、被异议后最终裁定不予注册时,商标设计失去实际意义,商标设计费用也就白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