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标的用途划分
(一)营业商标
营业商标是指生产或经营企业把其特定的标志或企业名称使用在自己制造、经营的商品上的商标。这种商标一般称之为“营业商标”也叫“厂标”。如“同仁堂”中成药,“六必居”酱菜等,这都属于“营业商标”。
(二)等级商标
等级商标是指企业在自己生产的同一品种而不同等级的商品上,逐级使用独立的商标,这种商标称之为“等级商标”。如上海牙膏厂使用的“美加净”、“中华”、“黑白”等商标,以区别牙膏等级和特点,这就属于“等级商标”。
(三)服务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用于区别提供不同的服务项目或行业的商标。它包括铁路、航空、旅店、银行等所使用的标记。
(四)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商标。一般以某个协会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归这个集体所有,由这个集体的成员合法地共同使用这种商标称之为“集体商标”。
(五)保证商标
能够区别商标来源、材料、质量、精密度、制造方法或其他特征的商标称之为“保证商标”。这种商标一般是由商会、机关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使用保证商标的商品具有鉴定能力并负保证责任。
(六)联合商标
同一商标所有人将这个商标以及与该商标相近似容易发生混滑的若干个商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进行联合注册,而在实际中,一般只使用一个主牌或少数几个副牌,其余的均不使用,这种商标称之为“联合商标”。例如,用于食品上的乐口福”商标同时又注册“福口乐”、“口乐福”“口福乐”等相近似的商标。
(七)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属于一种特殊性质的商标。同一商标所有人将其著名商标在各种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同时分别予以注册,但在实际上并不全部使用,这种商标就称之为防御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