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商标
现代商标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工业革命以后出现的,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得到充分发展,商标的使用逐渐广泛起来,这时商标的性质和作用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原来作为区别商品的商标,逐渐与商品的使用价值脱节,成为广告宜传、推销商品、进行竞争、争夺市场、垄断生产的重要工具。资本家为了取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和牟取高额利润,一方面利用商标进行夸大宣传,甚至利用商标进行欺骗性宣传,另一方面则又特别注意保持和提高其产品的质量,树立自己的威信,培植自己商标的信誉,以使其具有更强的竞争力。正因如此,资本家总是拿出很大一部分利润用在商标上。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财富一般采取了商品形式,因而商标本身也成了一种无形财产,具有其交换价值,既可以转让,又可以买卖。为了对商标的私有权加以保护,早在19世纪5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就开始对商标实行国家管理,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先后颁布了关于商标管理的法规。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在世界上开始出现了驰名商标,如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可口可乐”商标,美国柯达公司的“柯达”商标,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福特”商标,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的“三菱”商标,等等。这些名牌商标,成了一笔很大的无形财产,成了资本家的可靠的“摇钱树”,这时商标的作用更为明显突出,因而资产阶级政权进一步加强了对商标的管理。
到了帝国主义阶段,垄断资产阶级在商标法令中增加了许多为垄断资本家服务的内容。与此同时,一些帝国主义国家还控制其殖民地的商标管理,随着国际财团跨国公司的出现,商品商标日趋国际化,一些垄断资本的大企业,往往在世界各国对自己的商标普遍进行注册。从1983年起,现代商标作为一种工业产权就在“巴黎同盟”各国受到以巴黎公约为基础的国际工业产权制度的保护,其作用越来越大。尔后,世界大多数国家都相继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管理制度,世界性的组织和国际性的管理制度也逐步建立了起来,这样就进一步促进了现代商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