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是否可以整体转让
我是甲防盗门厂的技术人员。2005年,我买了一套商品房使用了甲厂的防盗门。2006年5月的一天,小偷轻易地打开该门后偷走了我家价值5万元的东西。事后,我向甲厂负责人建议改进对该种防盗门的生产技术,但是甲厂负责人不听我的建议,继续生产该种防盗门。我见甲厂负责人如此态度,便利用业余时间发明了“螺旋防盗锁装置”,并将该项发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该项发明创造在2007年年底被授予专利权。2008月3月,甲厂因生产该种质量的防盗门被国家质量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不久,甲厂负责人找到我,要求将“螺旋防盗锁装置”这项专利转让给甲厂使用,我考虑再三决定将“螺旋防盗锁装置”的专利权转让给甲厂,但是我知道专利技术使用权可以转让,不知道专利权是否可以整体转让。请问,我是否可以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应怎样转让?
《民法通则》第71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专利法》第10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是一种无形财产,与其他财产一样,专利权人对专利的所有权中也包括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你可以根据法定程序将该项“螺旋防盗锁装置”这项专利的专利权转让给甲厂所有。
(一)你可以将“螺旋防盗锁装置”这项专利的专利权转让给甲厂。
第一,你可以将专利权转让给甲厂。你利用业余时间发明创造了“螺旋防盗锁装置”,该项发明创造经你申请专利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你自授予专利之日起,即对该项专利享有所有权。你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71条的规定,将该项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并取得收益,也可以根据《专利法》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将专利权转让给甲厂所有。
第二,该项专利权转让后的效力。你将该项专利权通过法定手续转让后,甲公司即取得该专利权,以后,甲公司可以对抗未经登记的任何第三人关于先于登记受让该专利权的主张;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可以将该项专利权许可给他人实施;可以再次将该专利权转让等。
(二)你应当依据法定形式转让该专利权。
首先,你要与甲厂签订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是为了权利转让的安全、稳妥,防止权利转让纠纷的发生,因此你应 当根据《专利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在该专利权转让给甲厂时,与甲厂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
其次,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和公告之日起生效。你与甲厂在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登记该专利权转让合同后,予以公告。你们之间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如果甲厂在 外国,你在 向 其转让专利权时,还应先经过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 行政部门审批,如果不 能批准,你将不 能把该项专利权转让给甲厂使用。
1.如果你转让的是专利申请权,其转让程序也与此相同。
2.你在该专利权转让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发生,你应当阻止该侵权行为,并且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甲厂则无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