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什么
只有知道商标权的内容才能够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挥洒自如,从而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所谓商标权是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商标权是商标的核心。
商标权包括以下内容:(1)专用权。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专有专用的权利,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是独占使用,即只有经法律允许的商标权人才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二是专有使用,即商标权人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商标法》一般会明确划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如核准组成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核定使用的具体商品的范围都应当属于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的范围,超出上述任何一项其专有使用权便不具有法律效力。(2)禁止权。即注册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权利。可见,商标禁止权是具有排他属性的,任何人不能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及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3)转让权。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通常情况商标注册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将其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转让给他人。(4)许可权。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据《商标法》的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所有人不仅可以依据法律所核定的权利自己专有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这是商标权人获得收益的一种方式,该方式不等于转让商标权,一般不会排斥商标所有人自己权利的行使。因此被许可人欲获得排斥商标权人的独占使用许可,则需要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做出特别约定。(5)续展权。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6)标示权。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其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