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质押
1.商标权质押的含义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种担保物权,按照质物的不同种类,可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及权利质押。商标权的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商标权质押是商标权人行使其商标权中收益权的一种形式。商标权人通过在其注册商标上设定质押,作为其履行债权的担保,可以充分地利用其注册商标的交换价值,获得最大的利益。如商标权人可以和银行签订商标权质押合同,将其注册商标质押给银行,作为其从银行借款的担保。目前,这种借款担保形式已经成为许多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
2.商标权质押的设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75条和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商标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对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