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与其他产权的关系
1.商标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关系
商标权作为法律赋予的一种权利,实际上是一个集合权利,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此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续展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权法律诉讼权等。其中商标专用权,即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主要法律特征的表现。没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权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所以,一般都把商标权和商标专用权不加区别地并用,认为商标权就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例如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商标权与知识产权、工业产权的关系
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规定人们对于自己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和发明权。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个内容。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不象土地、房屋、机器、衣物货币等有形财产那样,占有一定的空间,而是一种无形的财产。知识产权也就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相比较,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这些法律特征就是各种知识产权都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如前所述,商标权的法律特征主要也是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