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作为投资手段具有产业资本价值
商标权作为投资手段具有产业资本价值“知识产权”是现代产权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制度是现代工业文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手段。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的国家,经济发展最大的矛盾是资源。2005年,我国GDP占世界总量的4.6%,但却用了世界46%的水泥、38%的煤炭、30%的钢材、8%的石油。要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还是靠科技、靠人才、靠高新技术产业的带动。根据经济发展的要素阶段理论,经济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土地要素驱动阶段;二是劳动力要素驱动阶段;三是资本要素驱动阶段;四是技术和知识要素驱动阶段。
一段时期以来,某些地方出现一种变相的“圈地运动”,说明这些地方的发展层次比较低,越落后的地方,越靠土地,2004年土地停批半年以后,个别落后地区的财政都出现了极大困难。资本主义发展一开始也是靠土地要素驱动,最著名的就是英国的“圈地运动”,也就是所谓的“羊吃人”现象。早在14、15世纪,随着英国毛纺业的发展,对羊毛的需求量增大,羊毛价格上涨,养羊业成了赚大钱的行业。于是,一些领主及新的封建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成了时代的宠儿。“对这一时代说来,货币是一切权力的权力。因而,把耕地变为牧羊场就成了他们的口号。”(马克思)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形成了正如托马斯?穆尔在《乌托邦》一书中所描绘的“羊吃人”的景象。
历经三百多年的圈地运动,为资本主义农业和工业的发展攫取了资本原始积累;后来发展制造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靠劳动力要素驱动;当资本扩张、积聚到一定规模、程度后,就到了资本要素驱动阶段;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现在的驱动力越来越转向另外一个资本,即“知本”。当然,资本要素本身还在发挥重大作用,但更多的要结合知识这一要素发生作用。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递进的、高层次的。
长期以来,我国计划经济所形成的观念,使得无形资产的价值从未真正被承认,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不允许无形资产作为一种商品进入市场和计入股份公司的股份。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家将商标权作为投资手段纳人到法制化轨道。商标权作为工业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允许其以一种特殊的投资手段转化为产业资本。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可将商标评估后并经共同出资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商标价值量(价格),向新设立的企业投资入股,以减少实有资本金、实有资产的投入。以商标权作为投资的,可以是整体商标的所有权益,这必须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协议)并办理法定手续;也可以是部分商标权益的投资,这应当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协议)并报商标局备案。如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就曾以“小天鹅”商标兼并濒临倒闭使用荷花牌的武汉洗衣机厂,使“小天鹅”洗衣机在全国市场的销售量迅速攀升,市场占有率高达40%以上,实现了低成本扩张。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作价出资。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股权等通过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第七十二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第九十三条是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与第二十七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基本一致,只是要求“折合为股份”。同时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换言之,以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形式作价出资的,即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70%虽然新《公司法》末作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这一理解是正确的。事实上,新《公司法》实施后,有些新设立的企业以商标权作价的出资额已经占其注册资本的50%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