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使企业名称中“字号”与商标名称保持一致性
字号是企业名称中的显著部分,其他部分则是别的业者都可以用的公共内容(行政区划、行业特征、组织形式)。从国内外成功企业看,如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以及行业50强的企业,其字号与商标名称都努力地保持了一致性,不致的事例极为罕见。当然,这一策略是许多企业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形成的。起始之初,他们并不是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的。如可口可乐饮料公司位于美国的特拉华州,起初企业名称就叫特拉华饮料公司,因其商标知名度远远高于其企业名称的知名度,于是,便变名为“ CoCacola”饮料公司。海尔集团公司的前身是1984年由濒临倒闭的两个集体小厂合并成立的“青岛电冰箱总厂”。该厂于1985年引进德国“利勃海尔”公司的先进技术和设备,生产电冰箱。为体现合作诚意,故将商标名称定为“琴岛——利勃海尔”,“琴岛”是青岛的谐音,利勃海尔是德国企业的商标,并设计了象征中德儿童的吉祥物“海尔图形”(现在的海尔兄弟),其商标由“琴岛—利勃海尔”文字和“海尔图形”组成。1991年,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青岛电冰箱总厂”的名称于1991年变更为“青岛琴岛海尔集团公司”,并推出了以“大海上冉冉升起的太阳”为设计理念的新商标,该商标由“琴岛海尔”中英文文字和“海尔图形”组成。1993年5月,“青岛琴岛海尔集团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海尔集团公司,其商标由中文“海尔”、英文“ Haier”和“海尔图形”组成。2005年,海尔集团又推出了海尔新的文字标志,由汉字海尔与海尔的汉语拼音组成,与原来的标志相比,新的标志延续了海尔20年发展形成的品牌文化;同时,新的设计更加强调了时代感。
事实证明,努力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与商标名称保持一致性是企业的必然结果。时下的企业大多能自觉地坚守这一理念以便于企业在产品营销时能够中集中宣传,省时、省费而事半功倍。